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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帆船裁判员顶岗实习全部结束
新闻来源:青岛广播电视报 日期:2005年11月2日

本报讯 由奥帆委组织的2005年帆船裁判员实习工作已于10月16日全部结束。
  2005年8月以来,奥帆委先后四次组织了72名学员参加了帆船裁判员顶岗实习工作。所有参加裁判实习工作的学员均是前三期帆船裁判员培训班中表现突出者。他们中以退役运动员和高校教师为主,也有英语水平突出的帆船、帆板爱好者和高校学生。
  8月26日至30日,首批共17名学员赴日照参加了“2005年国际欧洲级帆船公开赛”的裁判实习工作;其余17名学员于9月2日至6日,在日照参加了“2005年国际欧洲级帆船世界锦标赛及世界帆板精英赛”的裁判实习工作。9月23日至27日,19名学员赴连云港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帆板比赛”的裁判实习工作,另外19名学员于10月12日至16日赴连云港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帆船比赛”的裁判实习工作。
  在实习期间,根据竞赛会的安排,每位学员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参加了比赛的裁判实习工作。实习过程中,学员们不仅学习了帆船比赛竞赛规则和航行细则等理论知识,而且在编排、丈量、起点、标旁、终点等不同的裁判岗位上进行了全面的实践。面对海上工作的种种不利条件,学员们相互勉励,团结一致,经受住了大风大浪的严峻考验,顺利完成了各岗位的实习工作。
  学员们表示,通过参加大型帆船比赛的裁判员实习工作,受益匪浅,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学习到了更加详尽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实践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在实践中学员们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帆船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提高对竞赛规则的运用、英语交流能力和海上实践能力,以适应大型帆船比赛的要求。
  通过理论学习和实战演练,使受训学员对帆船比赛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这个项目有了更多的喜爱,更加坚定了他们为奥帆赛体做出贡献的信念。另外,经过这四次赴外地“取经”,学员们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为备战2008年奥帆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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